9月9日,记者从市中心城区控违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根据《碧桂园小区违法建设处置工作方案》的要求,碧桂园小区涉及违法建设的业主,在10月31日前自行拆除违建的,其违法建设行为可免于行政处罚。
经调查摸底,该小区的1700多户住户中,共有552户存在违法建设行为,包括私建车库、扩建面积、修改房屋结构等。9月15日前,将对碧桂园小区房屋违建进行甄别认定,并组建违建信息核查专班,对小区内违法建设房屋所有人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对违建房屋涉及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将把有关情况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党员干部、国家公务员(含离退休人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带头自查自拆。逾期不主动自拆的,将以漳河新区管委会为责任主体,在今年12月31日前予以强制拆除,并对违建业主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对碧桂园小区内的违法建设,将由市控违办、漳河新区管委会协调相关单位,对其停工、停水、停电、停气、停网络电视信号;市房地产管理局暂停办理或冻结违建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登记(分证);碧桂园小区内违法建设未全部处置完成前,规划部门暂停办理荆门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报建项目的审批手续。
对小区内现有违法建设,将根据类型分类处置。对已修建完毕的车库,由荆门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程序向市规划局申请规划调整方案,经规划审批后予以保留,未经审批的一律拆除;对具备景观功能,用于栽花、种草的木质结构予以保留;对其他类型违法建设一律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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