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长龙·中央公园(一期)业主:
你们购买我公司开发长龙·中央公园(一期)兰园和梅园正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请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业主于2012年12月26日前携带身份证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等资料到长龙·中央公园营销中心二楼客服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后,对办证产生的不便或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咨询电话:0724— 6803849 2603999
特此通知!
湖北长龙地产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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